关于工作方案范文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在全市开展“执行力提升年”的决策部署,强化舆论引导,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争四推三提升”总体目标,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民意,坚持对内找不足,对外讲优势、树形象的根本原则,坚持媒体联动,媒体和受众互动,综合发挥专门机关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优势,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令行禁止、重在执行,勤政廉政、真抓实干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是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执行力提升年”的工作部署;二是多角度、深层次宣传、解读“执行力提升年”的重大意义;三是全面宣传“执行力提升年”的各项机制制度;四是及时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执行力提升年”中的新举措、新面貌、新成效、新经验;五是宣传勤政廉政、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六是及时反映群众、企业、项目法人对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七是对执行力不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八是对督查暗访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通报。
三、宣传形式
一是开辟固定栏目。许昌日报社要在《许昌日报》和《许昌晨报》重要位置,许昌人民广播电台和许昌电视台要在新闻板块重要位置,分别开设一档以“执行力提升年”为主题的专题栏目,建立长期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执行力提升年”的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展和处理的最新动态。
二是开设“曝光台”。对私搭乱建,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疲沓、执行力不强等现象进行曝光,对督查暗访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开设互动栏目。及时反映群众、企业、项目法人对各地各级各部门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反映。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组织一批有深度的文章和谈话节目。着眼对“执行力提升年”进行多角度解读,许昌日报社要组织撰写刊发系列言论、评论文章,许昌电视台“聚焦30分”、许昌电台“行风热线”等栏目要以此为话题,制作专题节目。
五是组织专访。充分利用现有栏目,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许昌电视台、《许昌晨报》已开设的“行风热线”、“聚焦30分”、“许昌零距离”、《百姓看政》等四档栏目要围绕“执行力提升年”进行重新策划,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许昌日报》要对各县(市、区)以及市直95家参与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排名的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集中采访。采访要以践诺等具体工作落实情况为重点。
六是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要突出“执行力提升年”内容,言简意赅,好懂易记。专题制作有奖举报电话的公益广告,密集刊播,力争达到家喻户晓。
七是加强网络宣传。许昌廉政网要开设“执行力提升”专题,全市各大网站要在首页建立链接。
八是编发许昌内参。对不宜公开曝光的内容,市级各新闻媒体每周至少编发一期内参,报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九是加大外宣力度。及时宣传我市执行力建设的做法、经验。许昌日报社、许昌电视台、许昌人民广播电台全年在省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执行力提升稿件分别不少于10篇。
十是利用其它形式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在积极和善于利用新闻传媒开展宣传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手机短信、板报、闭路电视、局域网以及征文、答题、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全市各地各单位、各级新闻媒体一定要高度重视“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执行力提升年”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齐心协力,抓紧抓好。
1、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新闻宣传组,统筹协调新闻宣传各项工作。市级各新闻媒体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驻点,与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联系,专司此项工作。
2、各新闻媒体要保证每天都有“执行力提升年”的相关报道。新闻评论、社论、言论、谈话等要集中上一批内容,造强舆论声势。涉及对许昌形象有负面影响的报道,由“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采用,负面报道、曝光内容不得上网、不准外传。
3、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新闻单位报送“执行力提升年”方面的稿件,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开展专访、制播节目,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切实搞好“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
4、市执行力提升办公室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正反典型,热点、焦点问题等要及时发现、上报新闻线索,以便统一安排新闻单位及时跟进、报道。
5、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有关“执行力提升年”工作方面的新闻采稿情况进行通报。
工作方案 篇2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明电〔20xx〕x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落实。防灾减灾周期间,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展板、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讯通等方式,进行防灾减灾科普教育。通过告家长书或倡议书形式进家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展板和影视片、聆听讲座等宣传形式,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普及应急避险知识,提高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安监、应急、地震、气象、民政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防灾减灾工作的业务指导;要充分发挥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及各类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防火、防洪、防震等“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
二、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以“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以应急疏散、逃生自救为重点,包括抗震、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震减灾、防地质灾害、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实现全覆盖,做到人人知晓,积极参与,以提高全体学生防灾自救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邀请当地地震部门指导演练,确保 ……此处隐藏8622个字……此,全县信用社专项央行票据兑付考核工作的重点即为全面处置、清收已置换不良贷款,处置、清收已置换不良贷款工作质量的好坏,是事关专项央行票据能否如期兑付的关键。因此,全县信用社特别是风险资产管理科要高度重视已置换不良贷款的处置、清收工作。在清收、处置过程中,各信用社要通力协作,配合风险资产管理科对本辖区内的已置换不良贷款做好处置、清收工作,确保20xx年6月底以前,已置换不良贷款的处置、清收达到规定比例。
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我社已按照省市联社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了统一法人工作,并于20xx年1月底前开业。制定并实施了社员代表大会、理、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办法,建立了法人治理的组织架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监事会已制定并实施了对理事长、主任的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计划于3月底前制定并实施理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5、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时向社会披露信息。联社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报经银监部门批准,在信用社主要营业场所,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本年度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率、本年利润、费用总额等关键性指标及其年度变动情况、“三会”议定的重大事项及其落实情况。
工作方案 篇8为进一步加强光雾山镇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审批程序,增强村民合法、合规、合理建房的意识,促进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化、正规化、系统化,特拟定光雾山镇村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
一、全镇建设管理等级范围划定
1、一级区域:铁炉坝坝内、麦子坪坝区内、彭家坝、黄角坝、大坝、“三边”(河边、路边、岩边)属于一级区域。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未完善前,禁止一切建设行为。
2、二级区域:光雾山集镇、桃园寺移民街、麦子坪坝区外、铁炉坝坝区外、普陀村聚居点、龙王村聚居点。
3、三级区域:白头滩村后坝里聚居点、白头滩村一社新房坝聚居点、白头滩村街道、大营村聚居点(大营里至学校片区)、岩房村聚居点、村道路及重要社道路两旁、学校方圆100m范围内。
4、四级区域: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
二、必须遵守的相关法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光雾山镇村民建房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建房资格的规定
1、村民建房只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本社)范围内修建,不允许跨社修建(镇规划的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点、根据需要划定的村民聚居点除外)。如确需跨社、跨村修建,将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父母与子女分户的,父母必须随一个子女居住,不再申请建房;若只有一个子女且子女无房,由已成家子女所在家庭的户主提交建房申请。
3、入干户者一律不得申请占地建房。
1、严厉打击宅基地买卖行为凡将宅基地卖出者不再享有建房资格,包括卖出宅基地当时户口簿登记在册的所有家庭成员建房资格一律取消;?镇政府、村、社将不予办理买卖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证明、盖章;?按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存在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经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查处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执行的,取消其新建房屋资格。
6、对4、5项的说明:建房主体资格审核范围原则上包括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当时户口簿上所有成员。
(二)对面积的规定
7、每户每人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3人及3人以下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每户4人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每户5人以上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占用不超过30平方米。
8、每户建筑面积按35?/人核定,其中:区域范围内有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核且经光雾山管理处认可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依照规划执行。
(三)对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的规定
9、建房户(新、改、扩建,拆房建房)必须与镇政府签定建房承诺,并缴纳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建房户有多处宅基地的,所涉及的所有旧房必须无条件全部拆除;若只有一处旧房且拆除新建的可不缴纳旧房拆除保证金。
10、缴纳类别:特殊区域内的建房户缴纳风貌保证金20000元,重点区域内缴纳10000元,其它区域缴纳5000元。旧房保证金为8000元。
11、缴纳方式: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交至光雾山镇政府帐户,并将相关单据交由镇财镇所和建设管理科备案。
12、退款事项:风貌保证金在房屋按规划和风貌要求建成,并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旧房拆除保证金在房屋自定点放线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按要求完工,所有旧房全部拆除后按规定退还。
(四)对处罚的规定
13、扣除保证金的事项:在建设过程中,若建房户未按规定的占地面积、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外观风貌建设的,依据“两清”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未按要求修复(赔偿)道路、护坡、堡坎、花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按修复(赔偿)需用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和旧房拆除的(特殊情况酌情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夜间或特殊时段未按规定停工、因施工恶意阻断交通等,按相关处罚规定扣除保证金;违反村规民约的,按规定扣除保证金。
14、所有建房户必须无条件服从规划和放线,不得私自调整房屋朝向和面积,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凡不服从镇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按建设管理科出具的停工通知书、整改意见通知单停工拆除或整改;情节严重的交由市风管办、县国土局、住建局执法大队处理。
三、村民建房审批流程
1、户主提交申请。由建房户户口簿上的户主向本村民委员会提交建房申请(见申请书样本);
2、进行两次审核。由各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村、社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公示结果交镇政府。镇建设管理科和驻村干部对经过初审同意的建房申请进行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填写《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报镇党委会讨论。镇党委会按季度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
3、完善相关手续。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建设、国土相关手续。建房户必须提交:村、社分别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初审公示结果、通过镇党委会审核同意的《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建房承诺、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的户口薄、原住房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其它土地权属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一式三份。
4、定点放线。由镇建设管理科对拥有“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批准书的建房户定点放线,提供通用户型图及,明确风貌要求,并给予施工指导意见。
5、建设管理。按《光雾山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6、验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房屋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房户发放相关手续、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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